导语:
修改发表于2026年09月10号 19点 阅读 2445 评论1 点赞9 ©著作权归作者所有
近来“举报”、“告密”这类词经常出现,如一位演员在酒桌上的不雅谈吐被曝光,影响更大的有某大学学生举报老师的“不当言论”。这就钩起了我心底一个久远的困惑:在正义和信义之间如何选择才是正确的。比如一个罪犯向神父忏悔,把作案经过合盘托出,神父该不该报警?再比如,一位记者深入采访毒枭,警方要他交出毒贩住址遭到拒绝,他说“不能失去信任”,这是“职业道德"。记忆里从前搞运动,你掏心窝对好朋友说了些“不合时宜”的话,他却转头去汇报,并非“卖友求荣”,只是出于“义愤”,这种行为对不对……所有这些问题都指向了一个自古以来就存在的两难:既要追索正义,又不能全然毁掉人与人之间最基本的信任,咋办?
我与豆包讨论了很久,把它的观点整理如下:
一,沉默与包庇是两回事。法律层面有一条最关键的分界线,单纯知道别人犯罪而不主动去告发,一般不构成犯罪,但绝对不能出手帮罪犯逃避制裁;法律给人性留了一条缝隙。
二,不同的身份,不同的伦理。神父的忏悔保密是为了让罪人敢于袒露内心,完成精神救赎(我国不适用);记者保护消息来源,目的是公共利益,很多社会黑暗面如果没有记者报道,就永远不会曝光。
三,亲属不强制出庭作证。“亲亲相隐”,立法者明白,逼迫至亲当众互相揭发,会撕裂家庭伦理,温情的根基便荡然无存了。但“不强制出庭”不等于不能作证,更不是说可以窝藏包庇。
四,朋友间的保密纯属于私人伦理,友谊建立在互相托付的基础上,但没有权利埋葬一桩命案。
还有一条极其重要的。如果是已经结束的旧罪,社会愿意适度让步,给倾诉、亲情、职业伦理留出空间;但如果对方透露的是将要发生的恶行,那么所有的保密协定全部失效,不能为了守住一份信任,坐视另一条生命死去。
明白了这些,再来看当前一些“告密事件”就很清楚了。为了流量,为了竞争,为了不可告人的私利,掐头去尾、断章取义,去暴露他人的隐私,是很卑鄙的。而大学生举报事件也一目了然。正当举报和告密完全不是一回事。如果 老师公开在课堂上发表明显违规的言论,学生当然有权反映,这是行使监督,不是告密。但有些界线需要划清。大学有学术空间,你不认同的观点不等于“出格”。学术探讨中有不同见解,哪怕比较尖锐,也应当允许辩论,而不是直接拿去举报,把观点之争上升为人身追责。如果是课后闲聊,老师随口发几句牢骚、说些情绪化的话,学生偷偷录音、截取片段、上交举报,那就偏向告密了。这样做的后果是教师不敢跟学生坦诚交流,师生之间只剩下了客套和戒备,还谈得上什么教学和传授呢!最近教育部公布了有关学生举报的规定,看来是这种不正常的现象是需要断喝一声了。
我们是从那个盛行“告密”的时代走过来的。那真的是太恐怖了!其实世间很多事都不是非黑即白。正义要伸张,信义也要守护;规则要遵守,人情也要体谅。我们能做的,大概就是在每一个具体处境里,多想一想,再想一想,然后做出让自己夜晚睡得安稳的选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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